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6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作物”)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 5 家银行申请合计 8.8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
在上述信总额度内,公司及利尔作物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贷款及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公司向银行授信贷
款的后续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
资的后续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利尔作物向银行授信贷款、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后续具体事宜。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专项并购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绵阳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绵阳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 4,800
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前期收购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生化”)45%的股份的部分并购款,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5 年,贷款利率同贷款期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同时,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比德生化 45%的股份作为该项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
但工行绵阳高新支行应同意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还款,并在公司足额还
款后,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同意并配合解除质押。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利尔作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 4,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百典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平和堂支行申请授信 1,5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 1、2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