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叶子瑜、罗攀峰、陈建良、李叶东、魏东、蒋春晨、解
永生及任斌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由于上述高管人员均为公司
续聘高管,他们在以前任期中能准确把握公司运作,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发
展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
况,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叶子瑜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罗攀峰为常务副总经理,聘
任陈建良、李叶东、魏东、解永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春晨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聘任任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朱桂龙 杨 闰 邢良文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