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
结构,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融资规模: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融资方式:本次融资业务拟通过在北金所非公开挂牌方式募集资金。
3、期限: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期限为 1+N 或 3+N 年(在第一个融
资期间 1 年或 3 年结束后,公司有选择是否兑付的权利,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
全额兑付时到期)。
4、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预计首个融资期间年化利率区间为
5.5%-6.0%,首个融资期间结束后每年或每三年年化利率增加 300bps。
5、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无需担保。
6、融资资金用途: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承销方式: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由北京银行余额包销。
8、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最终方案以北金所备案的方案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
情况。
三、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可计入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
通过融资条款设计,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会计处理上可计入权益,从而实
现权益类融资,降低资产负债率,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避免摊薄股本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作为权益类融资,不会转增股本,也不具有表决权,在
帮助公司实现权益类融资的同时,既不会改变原有的表决权结构,也不会摊薄股
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