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
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
体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利率和资金用途,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操作具体发行事宜,并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16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 2017-16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