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8 号静安中心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22,715,6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4.40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4 人,刘永政、张萌、冷克、杨斌,其余董事
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为王瑞林、洪欣,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 案 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刘永政先生为第
1.01 2,622,640,363 99.9971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少林先生为第
1.02 2,622,696,963 99.9992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章先生为第七
1.03 2,622,696,963 99.999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萌女士为第七
1.04 2,622,696,963 99.999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冯涛先生为第七
1.05 2,622,696,963 99.999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斌先生为第七
1.06 2,622,696,963 99.9992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石祥臣先生为第
1.07 2,622,696,963 99.9992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孟焰先生为第七届
2.01 2,622,696,962 99.9992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车丕照先生为第七
2.02 2,622,696,962 99.9992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曲久辉先生为第七
2.03 2,622,696,962 99.9992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俏先生为第七届
2.04 2,622,696,962 99.9992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王瑞林先生为第
3.01 2,622,640,362 99.9971 是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惠斌先生为第
3.02 2,622,696,962 99.9992 是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选举刘永政先生
1.01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056,945 98.1777
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少林先生
1.02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113,545 99.5475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章先生为
1.03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4,113,545 99.5475
议案
关于选举张萌女士为
1.04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4,113,545 99.5475
议案
关于选举冯涛先生为
1.05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4,113,545 99.5475
议案
关于选举杨斌先生为
1.06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4,113,545 99.5475
议案
关于选举石祥臣先生
1.07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113,545 99.5475
的议案
关于选举孟焰先生为
2.01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4,113,544 99.5474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车丕照先生
2.02 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4,113,544 99.5474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曲久辉先生
2.03 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4,113,544 99.5474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俏先生为
2.04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4,113,544 99.5474
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11 月 18 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11 月 24 日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