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采用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为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为 11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规范承诺事项的提案。
本提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
决。
本提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59。
本提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提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新规范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
2017-061。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提案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新规范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关联事项说明,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通知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6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