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夏智慧: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12月4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金
融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
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低风险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
银行金融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含本数)。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
金融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
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
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
    (2)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经办人员应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
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
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银行金融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
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金融理财产
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理财产品
之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
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
理,拟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
金融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