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事项,节约了公司融资成本,利率按银行壹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花泽飞、金立、永树理、宜晓昆均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预案
我们同意增补杨玉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玉梅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没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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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光洲、魏勇、李国疆
200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