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保荐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作为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现就世博股份委托银行向关联方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集团")贷款的有关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宏源证券对关联交易的核查工作
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世博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委托银行向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决议》,关联方世博集团同意向公司提供有偿借款3000万元,期限壹年,由世博集团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向本公司收取利息。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节约融资成本,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世博股份拟以公允的利率向大股东世博集团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利率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进行。
三、宏源证券对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由世博股份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有关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保荐意见》的盖章签字页。)
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温 泉
吴 晶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