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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5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131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5,061.98万元(包括结余的累计利息)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5 号文核准,隆基绿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239,935,588 股新股。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实际发行股票 209,859,1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2,979,999,986.8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42,240,127.7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30019 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民生银行西安分
                                             698161878              78,354.29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西安高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
                     新技术产业开发    61050192090000000647       50,619,765.18     活期存款
科技有限公司
                     区支行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        民生银行西安分
                                                698162362               122,958.66      活期存款
科技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总    计                                               50,821,078.13
             注: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还包括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3 亿
       元和现金管理余额 67,046,265.87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乐叶”)具体实施: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                                                                                           实施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       的募集资金投入
号                                                                                           主体
                                                              金额             金额
     年产 2GW    1.1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                                                     泰州
                                              198,155       190,000         190,000
     高效单      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                                                        乐叶
1    晶电池、
                 1.2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                                                     泰州
     组件项                                    59,292        50,000          50,000
                 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乐叶
     目
                                                                                             隆基
2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        58,000          54,224
                                                                                             股份
                     合计                     315,447       298,000         294,224           —
           注: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8,000 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294,224 万元,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过变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以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余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已
       于 2017 年 9 月形成目标产能,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在改造建设中,
       因此本次仅对组件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      累计利
                                          截至 2017 年 9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结余金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      息净额
                                          月 30 日累计投     应付未付       小计    额(5)=(2)+(4)
                  总额(1)     (2)
                                            入金额(3)      金额(4)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    50,000.00     563.89       45,501.91       4,498.09 50,000.00        5,061.98
   伏组件项目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
         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的完工,有效提供了公司单晶组件
         的产能保障,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有以下
         两方面原因:
               1、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形成 4,498.09 万元。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563.89 万元。
               (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5,061.98 万元(包括累计利息净额 563.8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转入
         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
         相关合同的约定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公司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法律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5,061.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单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改变,亦不存在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
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泰州乐叶年产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
为:
    隆基股份本次将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将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 5,061.9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国信证券关于隆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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