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向各董事发出,表
决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 12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
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王春汉、王松
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 12 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合格二级资本债
券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