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612.32 万元置换公司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公
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
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
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鸣波                       马传刚                             路国平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