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6,060,000 股,占公司股本 26.01%,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5,020,001 股,占公司股本 24.1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6〕837 号)同意,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10.23 元,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22,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30,000 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本总数 30,0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股本 30,000 万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 60,0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为 4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陈一、刘广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 (以下简称“鼎润天成”)、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国投衡盈”)、深圳市骥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骥业投资”)、上海融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融银”)、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中科”)、
江西中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以下简称“江西中嘉”)、福州中科福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州中科”)、中科汇通(深圳)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深圳)”),昆山中科昆开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中科”)、深圳市华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浩投资”)共 12 名股东。
注 1 深圳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股东陈一、鼎润天成、昆山中科、刘广华、福州中科、国投衡盈、上海融银、
盐城中科、骥业投资、华浩投资、江西中嘉、中科汇通(深圳)承诺本人(本企
业)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
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股东陈一和鼎润天成同时承诺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
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
为届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
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
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6,060,000 股,占公司股本 26.01%,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5,020,001 股,占公司股本 24.1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2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 人,非国有
法人股东 10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数量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陈一 54,495,000 54,495,000 52,455,000 2,040,000
2 鼎润天成 23,962,500 11,981,250 11,981,250 9,900,000
3 昆山中科 16,875,000 16,875,000 16,875,000 -
4 刘广华 11,677,500 11,677,500 11,677,500 -
5 福州中科 11,250,000 11,250,000 11,250,000 -
6 国投衡盈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7 上海融银 9,000,000 9,000,000 1 8,999,999
8 盐城中科 8,437,500 8,437,500 8,437,500 -
9 骥业投资 7,031,250 7,031,250 7,031,250 -
10 华浩投资 5,625,000 5,625,000 5,625,000 -
11 江西中嘉 5,625,000 5,625,000 5,625,000 -
12 中科汇通(深圳) 5,062,500 5,062,500 5,062,500 -
合计 168,041,250 156,060,000 145,020,001 20,939,999
注 2:公司股东陈一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份中有 2,04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数量为 52,455,000 股。
注 3:公司股东鼎润天成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份数为其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 50%总计
11,981,250 股,由于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份未质押,故计算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时未扣除质押股份
数。
注 4:公司股东上海融银本次申请解禁的限售股份中有 8,999,999 股处于质押状态,故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 1 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