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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披
露了《关于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8),公司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
    截至2017年11月29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2017/11/28          9.82      1,600,000     0.173%
 彭寅生       大宗交易
                            2017/11/29          9.87      1,250,000     0.135%
                合计                               -      2,850,000     0.30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396,770     1.231%     8,546,770     0.923%
           其中:高管锁定股       8,531,827     0.921%     8,531,827     0.921%
彭寅生
                 无限售条件流
                                  2,864,943     0.309%       14,943     0.002%
           通股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彭寅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对于2006年度利
润分配前持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
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自2007年7月19日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彭寅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不存在差异。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彭
寅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彭寅生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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