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前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控股 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关人 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就本次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凯湘 张云岭 张 敏 2017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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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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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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