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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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其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经讨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燕园
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子公司光正重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事项有
利于减轻运营负担,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