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子公司陕西正佳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正佳”)55%
的股权转让给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持有的陕西正佳 55%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易点天下,交
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陕西正佳的股权,陕西正佳变更为易点天下的全资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审批。
2、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7713896834
3、法定代表人:邹小武
4、注册资本:39638.416 万
5、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06 日
6、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528 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东区 405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9、证券代码:430270
10、经营范围:手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与咨询服务;广告设
计、制作、发布及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主营业务: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为移动互联网产品及企业提供海外用
户获取和流量变现服务,逐步提供咨询、本地化、品牌推广等解决方案,打造一站
式移动互联网产品的出海服务平台。
1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邹小武 119,627,005 30.18
新干县金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5,910,000 9.06
新干县博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9,940,000 7.55
以上为易点天下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易点天下实际控制人为邹小武先生。
13、易点天下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易点天下
总资产 183,908.69 万元,净资产 116,084.37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1,141.4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859.04 万元。
14、公司持有易点天下 200 万股的股权,占股 0.50%;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
士持有易点天下 1248.95 万股的股权,占股 3.15%;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霍尔
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易点天下 452.50 万股的股权,占
股 1.14%。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正佳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5U581H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零壹广场A121
5、法定代表人:龚红鹰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2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营业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除审批);市场营销策划;商
务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认缴出资 2750 万元,持股比例 55%,易点天下认缴出
资 2250 万元,持股比例 45%
11、陕西正佳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均为认缴,公司及易点天下均未实际缴付
出资,也未实际开展业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陕西正佳无财务数据。陕西正佳权
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2、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陕西正佳股权,陕西正佳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陕西正佳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陕西正佳也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已经易点天下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1、鉴于陕西正佳未实际开展业务,公司及易点天下均未实际出资,因此公
司同意将所持有陕西正佳 55%的股权以 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易点天下;
2、协议签订后公司需配合易点天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限由协议双
方另行约定;
3、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但必须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A、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
议无法履行。
B、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C、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
不必要。
D、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陕西正佳并未实际出资、也未开展业务,公司以 0 元的价格将陕西正佳
55%的股权转让给易点天下,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公司的主营
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