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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数:关于第一大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8
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
院”)于2017年11月10日裁定受理对其的重整申请,大连中院决定指定高金科技
清算组为高金科技管理人,高金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第
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103、110)。
    二、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及附件,大连中院批复高金科技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大连中院发布公告,高金科技债权人应自2017年11月23日起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0日。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
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1、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6,241.87万元,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5,000至-20,000万元,如果公司2017
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如果暂停上市后首个年
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
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退市)的情况。
    2、重整不确定性风险:2017年7月14日,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
确定性。一旦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所需时间,重整方案能否顺利通
过债权人、出资人会议,重组方案能否顺利执行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整
失败、破产清算的可能性。
    3、控制权变更不确定风险:公司第一大股东高金科技被质权人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2017年11月7日,经区法院
裁定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49,376,000股。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017年11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大连甘井子区组合机
通用部件有限公司对高金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时要求经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执行。
201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指定高金科
技清算组为高金科技管理人并明确了管理人职责。201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经
区法院通知,因华夏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申请继续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
股票,尚无定论。故经区法院暂停对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股票拍卖中止风险: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经区法院裁定拍卖并指
定了拍卖行、披露了拍卖公告,后高金科技又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
整程序,同时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经区法院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执行,经区法院已暂停对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公司股票能否
拍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中止拍卖的风险。
    5、资金风险:受整体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状况
未有明显好转,在贷款银行的信用等级普遍评级下调,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如2017
年度经营状况仍没有根本好转,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减弱。目前公司逾期银行
贷款和银行承兑垫款金额已达到1.53亿元,个别债权人已经开始诉讼。公司面临
资金急剧紧张局势,资金风险加大。
    6、诉讼风险: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较多,虽然公司设置了法务部、聘请了法
律顾问并积极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但目前仍有较多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风险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四、备查文件
    1、《批复》(2017)辽02破13-1号;
    2、《公告》(2017)辽02破13-1号;
    3、《关于大连中院批复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债权申报的通知》。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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