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
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计
等值不超过 48,2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
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02 月 23 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1,6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5,206,256
负债总额 637,567,3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7,638,874
资产负债率 62%
2016 年年度
营业收入 906,991,278
营业利润 52,030,837
净利润 47,632,275
2、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6,50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与太阳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38,264,353
负债总额 876,572,9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1,691,403
资产负债率 54%
2016 年年度
营业收入 1,456,107,620
营业利润 224,756,571
净利润 195,109,689
3、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3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深加工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53,618,002
负债总额 296,688,3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929,695
资产负债率 39%
2016 年年度
营业收入 627,373,454
营业利润 60,788,475
净利润 52,966,221
4、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83,054,019
负债总额 556,290,3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6,763,627
资产负债率 43%
2016 年年度
营业收入 998,705,884
营业利润 176,158,368
净利润 153,053,792
5、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33,6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型的特种玻璃和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
料。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4,828,895
负债总额 172,522,3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306,505
资产负债率 26%
2016 年年度
营业收入 585,567,095
营业利润 17,010,836
净利润 19,544,80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期 3 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为期 1 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
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
5、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吴江
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
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
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13,545 万元,占 2016 年
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81,233 万元的 40.13%,占总资产 1,697,923 万元的 18.47%。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