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2017年11月24日以通讯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11月27日以现场及电话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会议通知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钱俊平女士主持
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范性文件中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
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发行公
司债券。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
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分期发行。具体分期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具体认购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
行具体事宜确定。
(4)债券品种和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
定。
(5)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
水平。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
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并在监管机构允许的范
围内确定。
(7)增信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9)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债券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办结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 议 案 的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11 月 2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6)。
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证调查,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 议 案 的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11 月 2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7)。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