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池州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及相 关文件,现基于独立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作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并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该两家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具有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拟签订的协议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交易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 独立董事签字: 程昔武 张中新 束安俊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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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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