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