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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等,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 号”《关于核准隆基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隆基股份向社会
公开发行 2,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874.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126.0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90004
号《验资报告》。隆基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目                229,380.00                150,000.00
    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和 5GW 单晶
  2                                                  348,186.00                130,000.00
    硅片项目
                       合计                          577,566.00                28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瑞华核字[2017]第 01290002 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14,075,954.85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
  1                                     1,500,000,000.00                  175,791,495.99
    晶硅棒项目
    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
  2     晶硅棒和 5GW 单晶硅             1,300,000,000.00                  938,284,458.86
    片项目
 合计           ——                    2,800,000,000.00                1,114,075,954.85
      2017 年 11 月 2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 1,114,075,954.85 元置换公
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的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延翔                    姜志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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