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77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公告是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第 80 条做出。
《公司章程》第 80 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
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
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公司根据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经
计算,拟出席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尚未达到在上述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
第 80 条的规定,公司现将召开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
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 时。
2、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3 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
的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地址:中国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A 座四楼 电话:+86
(755)26770282)。
4、拟审议的事项:
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二○
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