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事项,有利于
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西华 黄晓亚 陈云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