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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二层 2029E 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0,008,0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9.77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成湘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萱、林涛因公务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并向公司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好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新公司类型等工商信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8,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8,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更新发布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8,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8,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0,008,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2 关于增加公司 19,074,150 100. 0 0.0000 0 0.0000
注册资本的议
案
3 关于修订公司 19,074,150 100. 0 0.0000 0 0.0000
章程(草案)
并更新发布公
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2、议案 3;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刚、张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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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