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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东数: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3 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东数,证券代码:002248)交易价格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
常,连续三个交易日(三个交易日为 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累计
偏离-12.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目前涉及的重大事项
    (1)2017 年 7 月 2 日,公司与浙江意向重组方签署《资产转让意向书》,并
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后,公司及意向重
组方立即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多次对重组方案进
行讨论和修改。直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因控制权取得和重整能否撤回等不确定
因素,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进入重组程序,公司股票于当日复牌,复牌后继续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公司在努力推进与浙江意向重组方的合作的同
时,也积极与其他意向方进行商谈,寻求新的意向重组方。2017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与浙江意向重组方签订的《资产转让意向书》自动失效,未签署新的协议。
    目前,公司正在与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等行业的意向方进行商谈并积极
解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工作涉及的控制权取得及撤回重整申请等事宜,
并对方案进行论证和调整,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未有实际进展,也未签订正式
交易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变更或
终止的可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066、068、072)、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74、076、078、084)、《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关于关注函回复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3、095、099、105)。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被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向威海经济技术开
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2017 年 10 月 25 日,
经区法院作出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 50,000,000 股。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经区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冻结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
票 50,000,000 股,冻结期限一年;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 49,376,000 股。
2017 年 11 月 9 日,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威海市房地产拍卖有限公司披露了《拍
卖公告》,将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3 时在经区法院(凤林法庭一楼)拍卖高
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 49,376,000 股,参考价 29,942 万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017 年 11 月 10 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大连甘井子区组合
机通用部件有限公司对高金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时要求经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执
行。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指定
高金科技清算组为高金科技管理人并明确了管理人职责。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经区法院通知,因华夏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申请继续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无定论。故经区法院暂停对高金科技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的进
展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的进展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重整的
进展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101、
103、104、110、112)。
    (3)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以公司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
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一旦法院
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所需时间,重整方案能否顺利通过债权人、出资人
会议,重组方案能否顺利执行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整失败、破产清算的
可能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实物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88.42 万元。全资子公司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完成出
资、税务和银行开户等其他设立登记手续。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在解除出资资产的
查封、抵押事项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以推
动该事项的顺利实施。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存在暂停和终止上市风险、重整不确定风险、
控制权变更不确定风险等重大风险事项。
       5、经查询,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除
上述事项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高金科技已进入重整
程序,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拍卖的风险,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第一大股东高金科技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41.87万元,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5,000至-20,000万元,如果公司2017年度
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如果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
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
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退市)的情况。
    2、资产重组(处置)终止风险:目前,公司正在与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
等行业的意向方进行商谈并积极解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工作涉及的控制
权取得及撤回重整申请等事宜,并对方案进行论证和调整,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未有实际进展,也未签订正式交易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存在极
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变更或终止的可能。
    3、重整不确定性风险:2017年7月14日,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
定性。一旦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所需时间,重整方案能否顺利通过
债权人、出资人会议,重组方案能否顺利执行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整失
败、破产清算的可能性。
    4、控制权变更不确定风险:公司第一大股东高金科技被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2017年11月7日,经区法院裁定
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49,376,000股。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017年11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大连甘井子区组合机
通用部件有限公司对高金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时要求经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执行。
201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指定高金科
技清算组为高金科技管理人并明确了管理人职责。201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经
区法院通知,因华夏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申请继续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
股票,尚无定论。故经区法院暂停对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股票拍卖中止风险: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经区法院裁定拍卖并指定
了拍卖行、披露了拍卖公告,后高金科技又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
程序,同时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经区法院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
票的执行,经区法院已暂停对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公司股票能否拍
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中止拍卖的风险。
    6、资金风险:受整体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状况未
有明显好转,在贷款银行的信用等级普遍评级下调,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如2017
年度经营状况仍没有根本好转,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减弱。目前公司逾期银行
贷款和银行承兑垫款金额已达到1.53亿元,个别债权人已经开始诉讼。公司面临资
金急剧紧张局势,资金风险加大。
    7、诉讼风险: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较多,虽然公司设置了法务部、聘请了法律
顾问并积极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但目前仍有较多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风险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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