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
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
币柒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柒亿元整,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
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
签约等相关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
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