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11 月 17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
小板问询函【2017】第 6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就《问
询函》涉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7 年 11 月 2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问询函》所提问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并认真准备相关回复资料。由于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故无法按照深交所要
求于 11 月 23 日前进行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
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