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市海
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企业技术改造补助”人民币 1,234,400 元,具体情
况如下:
为了加快海沧区工业转型升级,促进提升海沧区工业发展水平,根据《厦门
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6 年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厦
海政〔2016〕109 号),2016 年海沧区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对“项目经核准或备案,2016 年度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 100 万元(含)”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公司根据该规定申请并收到补助款
1,234,400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
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相关资产剩余折旧
年限分期计入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
收到政府补助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各会计期间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