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 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具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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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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