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 11 号楼 4505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担保事项及 2017 年 √
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的《中铁工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的《中铁工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28 中铁工业 2017/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
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之前在办公时间(每
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
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
二)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
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
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
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 11 号楼 45 层(邮编 100070)
2.联系部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韩彬
4.联系电话:010-52265787
5.传真:010-52265800
6.电子邮箱:ztgyir@crhic.cn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担保事项及 2017 年
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股东大会回执
中铁工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
身份证号码
表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