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盛轴承: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1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盛轴承”)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 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4 、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5 、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
闲置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
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投资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2)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