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盛轴承”)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6,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289.6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2,110.3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F109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内容
号 使用项目 资金额 拟投入
年产 23,000 万套金属塑料聚合物自润滑轴承
自润滑轴承 年产 3,100 万套双金属边界润滑轴承
1 28,063.00 28,063.00
技改项目 年产 360 万套高性能自润滑平面滑动轴承
年产 80 万套金属基自润滑轴承
非金属自润 年产 6,000 万套工程塑料轴承
2 滑轴承扩产 7,065.00 5,475.38
年产 300 万套纤维缠绕轴承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72.00 2,57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 计 43,700.00 42,110.3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2、投资额度
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保本理财产品预
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
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
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以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2)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盛轴承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