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红玉女士召集,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
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 3 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编制了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对本次交易协议中的转
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修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