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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霍向琦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霍向琦
先生于2014年11月认购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4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现对其减持计划做如下公告:
    霍向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以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59,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232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霍向琦
    2、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持股占公
股东名                                                     拟减持股份   减持占公司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司总股本    股份来源
  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比例
          董事、高                            公司发行股
霍向琦    级管理人   28,499,000   4.482599%   份购买资产   10,759,300   1.692327%
            员                                  时认购
   注:股东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股东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认购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霍向琦先生拟通过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0,759,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2327%。(若此期间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霍向琦先生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
相关承诺:
       (1)自本次认购荣之联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对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前不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认购的荣之联股
份进行解锁,同时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荣之联的股票,也不由荣
之联回购该部分股份(泰合佳通未实现承诺业绩等双方约定的情形除外);
    (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人由于荣之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取
得的荣之联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3)截至本公告日,霍向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霍向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霍向琦先生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
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霍向琦先生发给公司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中明确承诺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霍向琦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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