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天山
生物,证券代码:30031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17 年 11 月 1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新
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新疆天山畜牧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
稿)》、《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经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天山生物,证券代码:300313)自 2017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开市起恢
复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履行了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994
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
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
复,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994]号之反馈意
见回复》等文件。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