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74 股票简称:保千里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千里
股票代码:600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敏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 71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海昌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 195 弄***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新乐二街***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俊杰
住所:广东省深圳福田区上梅林深新大厦***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11 月 15 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声明 ............................................................................................................................... 3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保千里、公司、上市
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庄敏将其持有的保千里609,471,512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权、提案权不可撤销地授予周培钦先生行使,上述股份占保千里
总股本比例的25%。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庄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陈海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庄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蒋俊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保千里的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庄敏先生与庄明先生为兄弟关系,庄敏先生、陈海昌先生、庄明先生、蒋俊
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庄敏先生与周培钦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由于庄敏个人身体原
因无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庄敏先生将其持有的 609,471,512 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 25%)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授予周培钦先生行使。
签署协议后,庄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先生、庄明先生、蒋俊杰先生合计
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42.39%下降至 17.39%。
二、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 12 个月内其他增持保千
里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
例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庄敏先生持有保千里限售流通股 854,866,093
股,占保千里股份总数的 35.07%。其中实际控制的股份数为 245,394,581 股,占
保千里股份总数的 10.07%;已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845,480,000 股,已累计被
司法冻结股份总数为 854,866,093 股。
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庄明先生持有保千里限售流通股 42,499,116 股,
占保千里股份总数 1.74%。其中已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42,000,000 股。
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海昌先生持有保千里限售流通股 108,797,736
股,占保千里股份总数 4.46%。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总数 108,000,000 股。
4、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蒋俊杰先生持有保千里限售流通股 27,199,434
股,占保千里股份总数 1.12%。其中已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27,199,434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1、庄敏先生与周培钦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庄敏先生不可撤销地
授权周培钦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庄敏所持
609,471,5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5%,委托授权效力及于因公司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新增的股份)全权代表庄敏先生行使表决权以及提名、提
案权。
2、庄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先生、庄明先生、蒋俊杰先生实际控制
保千里股份数由 1,033,362,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9%)下降至 423,890,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9%)。庄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先生、庄明先
生、蒋俊杰先生失去对保千里的实际控制权。
3、经周培钦先生书面告知公司:周培钦先生与庄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海昌先生、庄明先生、蒋俊杰先生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均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
系。
4、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5、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庄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854,866,09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35.07%;已累计质押股份为 84,548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68%。同时,庄敏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 854,866,093 股股份存在被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的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保千里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庄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海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庄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蒋俊杰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上市公司所在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地 京国际大厦
股票简称 保千里 股票代码 600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庄敏、陈海昌、庄明、蒋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
称 俊杰 人通讯地址 京国际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033,362,37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42.39%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609,471,512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