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际到会 3 人,李明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 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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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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