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圣莱: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
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方
案及整体安排的详细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慎分析后,现对公司《关于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不
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不利影响。本
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
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交易方为成都润运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资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符永利、马建鸿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聘请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人员与公司、交易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本次转让标的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由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赵晓光                    徐虹
                                                     2017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