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7-072 号公告。本议案
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