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交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延期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10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昌鱼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11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详见公告:2017-027号)。由于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大量核实工作, 相关工作无法在《问询函》要求的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 因此,经公司申请上交所同意,延期至2017年11月20日前对《问询函》进行 回复并披露。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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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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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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