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塔石化”)通知,其所持公司部分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由于合同 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对宝塔石化所持本 公司的 1,300,937 股股份进行了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6-097 号公告)。 目前该纠纷已妥善解决,该法院对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已 全部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ST宝实: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1-1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