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总经理、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 2017-058 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要求,经向公司总经理、第二大股东确认并明确了增持计划的下限, 现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 持计划的公告》进行补充如下: 公司总经理、第二大股东计划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起三个月内,通过竞价 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累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25%,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除上述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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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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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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