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4年2月11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声明如下: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
---|
公告日期:2004-02-12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