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及其关联人李淑贤女士
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接近平仓线,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停牌期间,李旭亮先生和李淑贤女士与股票质押权人经有效沟通以及通过提
前归还部分本金等形式,有效降低了相应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
停牌期间,勤上集团与股票质押权人经有效沟通,对原质押有效期 12 个月
展期至 24 个月,以及通过适当调整融资利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相应质押股票
的平仓风险。
如公司股价未来继续出现大幅度下跌,勤上集团、李旭亮先生和李淑贤女士
质押的公司股票仍可能存在平仓的风险。如发生前述情况,勤上集团、李旭亮先
生和李淑贤女士将保持与相关质权人的沟通,通过积极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
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措施来降低融资风险。公司将对该事项予以持续关注。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