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
承诺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朗玛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涉及房
地产业务相关事项分别做如下承诺:
1、公司出具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房地
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朗玛信息及其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涉及房
地产业务的自查情况。
2、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不存在因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因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等主管部门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公司亦不存在用地
违法违规行为。
4、本承诺作出后,如朗玛信息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的,朗玛信息将及时、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5、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被有关主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事项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