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子公司
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子公司并
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将
该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倍泰健康”)使用,系为了满足倍泰健康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
进倍泰健康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倍泰健康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可提高倍泰健康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
审批效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倍泰健康信誉及经营状况
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间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
不会对公司及倍泰健康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审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字:
王卫东 罗乐 李红滨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