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
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人民币 50,149 万元的价格收购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公司”)47%的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对鼎
源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
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履行了必要的
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 G576 石河子至 149 团公路新改建工程 PPP 项目
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投资 G576 石河子至 149 团公路新改建工程 PPP 项目
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
用。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该项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G576 石河子至 149 团公路新改
建工程 PPP 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 B 组团、一街区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有计划的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 B 组团、一街区
项目,风险可控,且具备一定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
建设有限公司投资 15.22 亿元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 B 组团、一街区项目,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