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经审阅张民先生、安鲁琳先生、刘春朝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后认为: 公司聘任的人员均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苏子孟 陈 敏 王金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山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1-14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